3月5日,据《太阳报》报道,水晶宫的主教练格拉斯纳遭遇了为期六个月的驾照禁令。
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7月,当时格拉斯纳在伦敦南部的伯蒙德赛区域内,以超过限速20英里的标准超速被警方查获。事发当日,他的宝马车在早上7点30分行驶于旧肯特路时,被测速摄像头记录了下来的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起超速事件发生在他带领水晶宫队赢得足总杯冠军后的两个月,时机引人关注。
格拉斯纳向威尔斯登地方法院提交了书面信函,承认了自己在限速20英里的路段以29英里时速行驶的事实。他在信中表示,将不再试图说服法官撤销禁驾处罚,并郑重承诺会对此次违规负责。
他在信中写道:“我对自己的行为完全承担责任,对于事件的严重性也有清晰认识。为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,我已经采取措施,并将为我的职责做出相应的调整。”
据法庭记录显示,格拉斯纳曾有交通违章的前科,这使他不得不面对禁驾的后果。在1月27日时,他已书面认罪,并在2月16日的第二封信中同意在不进行公开庭审的情况下接受禁驾处罚。上周二,法官对他判处六个月的驾驶禁令。
这起超速事件是由伦敦警察厅提出的指控。警方在法庭上表示,格拉斯纳起初试图通过支付罚款来解决此事。案件处理人员艾米丽·德洛伊指出:“已支付有关的罚款,并提供了驾照的详细信息以便于电子扣分。然而,增加的扣分导致他的驾照累计分数达到或超过12分,因此已申请退款,并将案件移交给检控团队,以发出单一司法程序的通知。”
此外,格拉斯纳还需支付660英镑的罚款、130英镑的诉讼费及264英镑的受害人附加费,合计费用不小。




